筑牢卫生保健安全防线 携手呵护集体儿童健康——巴州区召开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 发布时间:2023-09-10
  • 本文来源: 妇幼健康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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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加强辖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提升卫生保健人员优质服务能力及水平,全力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9月2日,由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主办、区妇幼保健院承办的“巴州辖区2023年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在巴州区教科体局8楼会议室召开,辖区公民办托幼(育)机构园长、卫生保健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开班仪式由区卫健局妇社股股长宋德琼主持,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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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科体局德艺文卫股陈利名股长要求:

  各参会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托幼(育)机构要压实卫生保健工作责任,细化管理,严格问题排查及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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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股田栖宁股长要求:

  各托幼(育)机构要全面进行食材清理、卫生清扫、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

  区卫健局妇社股宋德琼股长要求:

  托幼机构必须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所有卫生保健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定期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自查自纠,强弱项,补短板,从严落实落细相关工作制度,全力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严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区妇幼保健院苟文院长要求各托幼(育)机构:

  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职能;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卫生保健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开班仪式结束,特邀请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专家和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管理人员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进行解读、就食品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执法监督、儿童营养与膳食管理、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及健康检查、儿童(心理、口腔、眼、听力等)保健技术规范、保健室的建设与管理及卫生保健信息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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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评估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参训学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巴中市巴州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学员们一致表示获益良多,将学以致用,切实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来 源 I 妇幼健康管理部

核 稿 I 宣传科

审 核 I 苟   文